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2年-2013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录取最高分/最低分
省份
科类
2012年
2013年
最高分
最低分
吉林省
文史
368
228
318
223
理工
373
234
306
245
辽宁省
369
357
292
324
252
301
黑龙江
不分文理
348
258
386
内蒙古
253
225
273
244
河北省
221
194
江苏省
473
383
423
401
浙江省
497
450
484
477
492
475
485
437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2年美术类本科专业(艺术设计)录取原则:报考艺术设计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3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录取原则: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美术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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